学院简介
岗位职责
分团委书记(兼专职辅导员)

(一)素质要求
1.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强。
2. 热爱管理工作,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热情,具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3. 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特别是对文字处理软件、数据库、网上信息发布等操作熟练。
4. 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较高的文字表达水平。
5. 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2岁。
6. 中共正式党员。
7. 教育管理专业毕业或者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二)岗位职责
1. 在党委副书记、行政副院长和党政办主任的领导下,对口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校团委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学院团学系统相关工作。
2. 负责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
(1)负责分团委及各团支部的组织建设,结合本学院的党建工作,做好以团建促党建的工作。
(2)负责制定学年分团委工作计划,学期末及时总结工作,并将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报院党委及校团委。
(3)负责组织落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新团员发展及推优入党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
(5)负责学院团员的思想状况调查研究;结合本院特点及航空航天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
(6)负责团的宣传阵地建设,规划指导学院学生宣传工作。
3. 负责学院学生社会实践队的规划、组织、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以及学院一年级本科生社会认识实践的动员、考核、总结和表彰工作。
4. 负责组织落实学院的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5.负责指导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6. 负责组织评定学院学生综合量化及大学生发展辅导相关工作。
7. 负责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配合校团委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所使用的活动场地。
8. 负责本院分团委的日常工作,包括分团委印章的管理、校团委下发文件的管理、团务统计、团费收缴等工作。
9. 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职辅导员(一)
1. 在党委副书记、行政副院长和党政办主任的领导下,对口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学院学生工作。
2. 负责沙河校区本科生学生工作办公室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3. 负责沙河校区本科生勤工俭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的组织管理工作。
4. 负责沙河校区学生工作的财务管理与设备管理。
5. 协助校本部专职辅导员按学期草拟学院学生思想与学习状况调查报告。
6. 协调与校内、沙河校区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协助有关部门(单位)落实与学生工作有关的工作。
7. 协助组织、指导学院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工作。
8.协助组织协调本科生的党团建设和党团员教育工作。
9. 作为沙河校区两个年级的学生辅导员,完成本科生辅导员岗位职责规定的相关工作。
10.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