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岗位职责
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科研副院长在院长、书记的领导下,完成所负责的工作,落实院务会有关精神和决议,提高学院各项工作的执行力。

(一)负责学院科研工作。
1. 制定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和科研政策,组织并协助学院教师申报国家各类科研计划;
2. 负责组织与管理学院承担的重大工程研制工作;
3. 负责管理学院的科技开发、知识产权保护、产学研合作;
4. 负责学院内合同、经费和成果的统计管理工作;
5. 协助学院学术交流的组织与管理。

(二)负责学院科研实验室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科研实验室建设及运行,仪器设备、办公环境及安全保障等工作。
(三)协助院长完成学科建设工作。制定院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组织学科建设相关规划和项目的实施;完成重点学科、“ 211 工程”和“985工程”等学科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建设、管理与评估。
(四)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学院保密工作。
(五)协助主管领导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生产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